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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丙奇:教授应该是职务而不是职称
更新时间:2012-06-29

    最近,两起围绕教授职称评审的事件,让大学职称评审再次引起社会关注。不少专家建言,大学要改革职称评审,尤其是调整教授评审的标准,要重视教育教学,而不是单纯看论文、经费等数据。但在笔者看来,高校职称评审的乱象,就出在“职称”上,教授不是“职称”,而应该是职务。把本应该是职务的教授按照“职称”进行评审,实质将职称作为一种行政许可,教授评审的异化也就不可避免。(来源: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)

  去年我曾和一名高职院校的校长交谈,他问我,“我这所学校,可不可以设立教授岗位,自主聘请自认为达到教授水平的教授?这个人在我这所学校是教授,离开我这所学校,到其他学校是不是教授,由其他学校决定。”我无法回答这名校长,因为我知道,按照现行的规定,这所学校是没有权力自己评审教授的,本校的教师要评教授,必须递交申报材料,到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———这是这所学校校长最不满之处,他认为评职称那一套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全没有关系,很多人把精力用到评职称上,弄出一堆没用的垃圾文章,再四处托人交版面费发表,一个好端端的人就这样被弄废了,还不如让他们踏踏实实搞教学,做点教育教学研究实在———而在国外,这是一个学校最基本的自主权,教授是本校设置的岗位而已,在岗是教授,不在岗也就不是教授了。

  我还了解到一所大学的学院,在推进一项人事制度改革,叫“院聘教授”。其操作是,本院教授聘任委员会看中了某个人,认为其有能力担任本院的教授,就将其聘为教授,给教授的薪酬,而这个人,在学校范围内,还不能称为教授,因为学校评教授,要一道道程序,先参加职称英语考试、再过中评委、高评委,通过评审后,获得教授资格。很多“院聘教授”对教授评审不屑一顾,可学校职称委员会认为“院聘教授”长不了,设置各种障碍,限制教育和学术活动。(来源: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)

  将教授作为职称,是我国采取行政管理方式管理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的具体措施。按照职称评审的操作,教授被彻底地“行政化”,首先,不管你情不情愿,再有意见,也得参加职称英语等基础测试,过不了这一关,后面都免谈;其次,你想要评审成功,就必须按照评审的条件,发表多少论文、出多少图书,申请多少课题,获得多少经费,这些无一不是功利化的学术指标;再次,在现实环境中,公关是少不了的,评委们由于并不是教授们投票选出,所以,评价时不会有什么教育标准和学术标准,只有利益标准和亲疏标准。由此可见,一个职称评审,“评出”多长的利益链,影响到多少人的饭碗。这样评出来的教授,由于具有行政许可性质,因此,能上不能下,这造成教授退出的困难,同时由于教授成为一种身份,且与各种待遇直接挂钩,引得大家争抢,几乎“性命攸关”,也带来流动的困难,在一所学校是教授,到了另一所学校完全可能是副教授,这在国外大学并不是问题,可在我国大学,却很难。

  近年来,我国一些地方、学校也在尝试进行教授评聘改革,其中比较典型的做法是评、聘分开,意图治理教授职称评审中的一些问题,可这种改革存在两方面问题。其一,评高于聘,所谓评、聘分开,是指职称评审委员会评资格,获得教授资格之后由具体单位聘任,其中评是聘的前提条件,这种做法,本想改变评聘不分的问题,但在操作中,评实际代替了聘,评上也就聘上,还是评聘不分;其二,聘任委员会通常由行政人员组成,这就带来行政权和学术权不分的问题,近年来我国一些大学教授沦为“学术民工”,就是由于一年一考核的“新评价机制”所致,而在国外大学,实行终身教授制度,副教授以上教席,通常就是终身教席,教育教学自主和学术研究自由不会受到外来因素干预,而健全的学术评价环境,促进每个教授有良好的教育声誉和学术声誉,去做好自己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。(来源: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)

  也许有人担心,教授成了职务之后,教授变得泛滥,问题在于,现在教授是“职称”,不已经泛滥了?另外,每所学校评教授,其形象只有靠自己树立,由社会进行评价,没有什么评审委员会为其背书,当其成为“职务”,学校反过来会珍惜教授的声誉,也由此建立起新的教师聘任、管理体系。

  让教授从职称回归到职务,一方面要摆脱教授资格的行政许可性质———现在在很多学校,教授人数都被作为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指标,进而摆脱行政对大学办学(尤其是人事权)的干扰,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,每所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教育教学和学术研究需要聘任教授;二要大学内部建立现代大学制度,推行“学术自治、教授治校”,对于教师的评价、考核这类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,应由学校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,行政只是执行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决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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